第49章: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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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鸠毒

    九月团脐十月尖,持蟹赏菊菊花天。菊花与这无肠公子倒是天生的一对秋风雅客,蟹是一种颇具个性的动物,腿多名也繁,有曰“尖团”的,便有诗:堪笑吴中馋太守,一诗换得两尖团。称之为“内黄侯”的,诗云:从来叹赏内黄侯,风味樽前第一流。雅号之多,足见其特点之显著,仅仅一个横行,便是文人客人们创作的好题材,前唐唐彦谦的《蟹》诗:物之可爱尤可憎,尝闻取刺于青绳。无肠公子固称美,弗使当道禁横行。这首却是我的最爱,所以私心里我一直以无肠公子代称之,参州地区地处高原,自是见不着这些物事,便只能凭空想象暗自垂涎一番罢了。

    这会子巴巴的不远万里来了京城,却是不再稀罕了,携园之中灵玉也曾安排了厨子烹蒸了端上桌来,我细看之下,得见真容,竟真是横走的稀物,一时不免莞尔。味道自是鲜美勿疑的,只是生性寒凉,灵玉深恐我一时兴起,贪了这鲜伤了身体,也只敢上了三只罢了。我毕竟年轻贪馋,之后还意犹未尽,如今赴东宫之宴,却是可以一饱口福了。只是来到东宫,吃了这肥美糕黄的阳澄湖无肠公子,盼着不要自己也要横着出去才好。

    东宫不必皇城大内那般规矩森严,我作为太子妃的上宾受邀而来,自然可以带着随从凭帖进出。我携了灵玉和两名年约三十左右自幼在携园侍奉的仆妇一同前来,年纪小的丫鬟毕竟见不得事情,于我无益。我今日一番着力打扮,白色天蚕钩花百折细摆长裙,渲紫色绣花镂空罩衫,细密浑圆的用东珠攒丝串起了六只大小不一的白蝶点缀其上,珠子是难得一见的稀罕物件,颗颗几乎大小一致,光泽度也近乎接近。远观细看都令人爱不释手,我见到灵玉托着捧上来的时候也不禁看得呆了,这样一斗珍珠价值连城,在这里却不过是做了贵妇人身上一见衣衫的点缀而已。天下兴亡、民众皆苦!人生于世,当真不可奢求众生平等了。

    既然穿了这么一件华服在身,自然首饰也不可精简了。坠有猫眼大小的蓝宝石水纹项链,同色的手镯、耳坠、戒指,样样用料做工精细,花纹雕刻的巧夺天工,这世间不知道多少女子见了要拜倒在这片绚烂夺目的珠光宝气里。只是此刻它们挂在我窈窕的身躯上,并未给我带来这样震撼的幸福,只是为了在气势上逼使对方不敢小视而已。

    我的幸福,也许随着我踏进金陵城的时候便已高高悬挂在了天边,我此刻拼命想要摘下他,可是又谈何容易啊?深吸一口气,任由灵玉纤巧润滑的手掌沾了百花香脂轻抚于面,在镜中可以看到,我此刻的脸色比之前初来时更加细腻光滑白皙了,不止脸上的方寸肌肤,还有全身的每一寸都变得加倍的白皙,隐隐泛出耀眼的银光,犹如十五之夜的清辉一般。

    我知道,我身上的毒性已经悄悄发作了,毒液顺着我的血管流动到每一处所在,沁入我的骨血之中,而以脉象看来,我是和他人绝无异样的。三年之后,如果没有研制出毒圣澄碧子创制的绝密解药,那么我便只能眼看着自己面目全非的离去。虽然白叟日以继夜的查找寻求配方,但是既为澄碧子的毕生所成,只怕不会那么容易可以破解的。

    韦云当日在无意中说起的这个小节,引发了我的兵行险招,他如果知道的话,想必会悔恨难当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三年的时间,如果能得偿所愿与他相守相爱的话,于我短暂的一生,便是足够。从私心里来说,我希望凌靖的一生只是一个闲散宗室王爷,与我携手同游人间,我也不必面对着后宫三千佳丽的争宠和嫉妒,他只是我一人之君,我亦是他唯一的妻。两相依恋,多么美好!

    可是,我在听完雨夜中那篇关于十七年前的凄艳往事后就清醒发现了,于我们而言,那是一个遥远永不可求的神话故事。他既然生在皇室,那么就必定要面临着这场生死决,如果东宫登基,以赵后的手段心胸,为保得江山稳固,凌靖和其他几位资质优秀的皇子必死,与当年中宗登基前夜血洗肖后满门,而后派搜魂高手秘密将皇长子及其妻室家人暗杀于流放之地如出一辙。这是他无法逃避的命运之劫!

    我能做的,就是躲在暗处陪他一起下完这盘关系到无数人性命的棋局,看着他走向至尊的荣极。爱是一种让人疯狂的鸠毒,和追求自由幸福的信念一样,让人痴狂,让人奋不顾身的跳下眼前可能是万丈深渊的暗渠。而我,已然无药可救。